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陈馨)
编号:202507080500
陈馨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140180,0140181;仁国用(2011)第8315、831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馨
2025年7月8日
上一条: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刘莉) 下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富加镇满庭芳礼宴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前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