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为实现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完善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等的依据,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2024〕-3743)的相关要求,特编制《仁寿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通则”)。
为保证“通则”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通则”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30个自然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电话:028—36221119
附件:《仁寿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初稿)》
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9日
上一条:仁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第一批次重点乡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详细规划审批前的公示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欧泳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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