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英)
编号:202512090933
刘英因保管不善,将川(2017)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06141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英
2025年12月9日
上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众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下一条: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四川众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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