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梁晓燕)
编号:202512150958
梁晓燕因保管不善,将川(2025)仁寿县不动产权第0046261或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晓燕
2025年12月15日
上一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黄学良、吴奎容) 下一条:仁寿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仁寿县体育公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北区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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