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仁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36201212 网站标识码:5114210002.
仁寿县医疗保障局转发《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眉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 2025 年 7 月—2026 年 6 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
2025-07-01 作者: 点击数: | ||||||||||||||||||
|
||||||||||||||||||
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7月—2026年6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已出,请收悉。(详见附件)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我市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4511元/月。 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3%(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3%、职工本人2%);非财政供养单位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8.8%(含职工医保单位部分6%、生育保险0.8%、职工本人2%)。 不缴纳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缴费金额为360.88元/月;不缴纳生育保险的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缴费金额为180.44元/月。 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8.8%,缴费金额为396.97元/月;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的单建住院统筹方式参保人员缴费比例为4.8%,缴费金额为216.53元/月。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缴费比例为8.8%,缴费金额为396.97元/月。 二、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在职职工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一致,缴费比例为2%。 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互助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4511元/月,缴费比例为2%,缴费金额为90.22元/月。 |
||||||||||||||||||
附件【2025.07.01-眉医保办发〔2025〕18号 关于公布2025年7月—2026年6月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docx】 |
||||||||||||||||||
【关闭窗口】 |